首页 海关简介 海关公告 最新动态 业务咨询 法规公告 廉政纪律 警务公开 社会监督
·进出口通关 
·加工贸易 
·企业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业务指南>>进出口通关

-企业管理-
职能科室:稽查科
科室职责权限:
  1、负责辖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管理;
  2、负责临时注册登记单位的管理;
  3、负责加工生产企业的管理;
  4、负责以上企业申请材料具体审核、办理、后续跟踪及日常管理工作;
  5、现场海关负责辖区报关企业的管理;
  6、负责报关企业申请材料的具体收集、审核、呈报、反馈工作;
  7、负责报关企业的后续跟踪、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接收并审核报关员注册、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及报关员实习备案、《报关员证》遗失补发申请及随附单证;
  9、负责处理报关员注册撤销、撤回;
  10、负责对处罚生效后的报关员记分;
  11、负责企业分类评审材料的具体收集、审核、上报、反馈及后续跟踪、管理工作;
  12、负责“红、黑”名单推荐材料的具体收集、审核、上报、反馈及后续跟踪、管理工作。
科室工作人员:
  科长:方绍波 工号:2950380 电话:85229648
  副科长:王栋 工号:2950280 电话:85229647
现场业务关员:
  凌 锋 工号:2950530 电话:85229617(报关厅)
  喻 楠 工号:2950200 电话:85229747(409)
 
-办理各项业务的作业流程和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一、进出口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二、进出口企业变更手续

三、进出口企业换证延期手续

四、进出口企业注销手续

五、报关员注册手续

六、报关员延续手续

七、报关员注销手续

八、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九、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手

 


所需资料下载请参看首页左侧企业管理业务表格下载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二)办理范围:绍兴海关辖区内已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的。
(三)需要递交的文件材料:
1.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2. 《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3. 《企业公章和报关专用章备案登记表》;
4.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内资企业提供)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6. 《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 《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9. 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四)办理流程:企业申请→经办关员预审→预录入→经办关员初审→科长复审→发证。
(五)办理时限:单证齐全、有效的前提下,预录入并交经办关员预审后一个工作日。
(六)收费:无。
(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八)办理地点:绍兴地区除上虞、诸暨以外至绍兴海关一楼报关厅办理,上虞、诸暨两地至绍兴海关驻上虞、诸暨办事处一楼报关厅办理。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企业)变更手续:     
(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二)办理范围:绍兴海关辖区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变更的。
(三)需要递交的文件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正本;
2. 《海关注册登记变更申请表》;
3.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4. 变更后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内资企业提供)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
5.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
7. 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 变更后的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9. 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补充提交《企业公章和报关专用章备案登记表》;
10. 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补充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注:企业性质变更的,应当先办理海关注销手续然后再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
(四)办理流程:企业申请→经办关员初审→科长复审→变更。
(五)办理时限:单证齐全、有效的前提下,交经办关员初审后一个工作日。
(六)收费:无。
(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八)办理地点:绍兴地区除上虞、诸暨以外至绍兴海关一楼报关厅办理,上虞、诸暨两地至绍兴海关驻上虞、诸暨办事处一楼报关厅办理。

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企业)换证延期手续  
(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二)办理范围:绍兴海关辖区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证延期的。
(三)需要递交的文件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正本;
2.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3. 《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4. 《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无报关员的免提交);
5.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内资企业提供)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到绍兴海关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到海关办理延期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动失效。
(四)办理流程:企业申请→经办关员初审→科长复审→换证。
(五)办理时限:单证齐全、有效的前提下,交经办关员初审后一个工作日。
(六)收费:无。
(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八)办理地点:绍兴地区除上虞、诸暨以外至绍兴海关一楼报关厅办理,上虞、诸暨两地至绍兴海关驻上虞、诸暨办事处一楼报关厅办理。

四、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企业)注销手续     
(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二)办理范围:绍兴海关辖区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销的。
(三)需要递交的文件材料:
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要求注销的申请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正本;
3. 主管部门同意注销的批文(非外商投资企业免提交);
注:申请办理注销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办结海关未了事项,如有拖欠海关税款、减免税设备海关监管期限未到期、加工贸易手册未核销等。
(四)办理流程:企业申请→经办关员预审→征求各业务科室意见→经办关员初审→科长复审→关长终审→出具注销证明。
(五)办理时限:无。
(六)收费:无。
(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八)办理地点:绍兴地区除上虞、诸暨以外至绍兴海关一楼报关厅办理,上虞、诸暨两地至绍兴海关驻上虞、诸暨办事处一楼报关厅办理。

五、报关员注册登记手续   

(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
(二)办理范围:绍兴海关辖区内申请办理报关员注册登记的。
(三)需要递交的文件材料:
1. 《报关员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所在报关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报关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与所在报关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关单位为非企业性质的,可以提交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人事证明);
5. 身份证件复印件;
6. 所在报关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1: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报关单位出具的报关业务实习证明材料;
注2: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企业申请→经办关员预审→预录入→经办关员初审→科长复审→发证。
(五)办理时限:单证齐全、有效的前提下,预录入并交经办关员预审后,简易程序一个工作日,普通程序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无。
(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八)办理地点:绍兴地区除上虞、诸暨以外至绍兴海关一楼报关厅办理,上虞、诸暨两地至绍兴海关驻上虞、诸暨办事处一楼报关厅办理。

六、报关员延续手续   

(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
(二)办理范围:绍兴海关辖区内申请办理报关员延续的。
(三)需要递交的文件材料:
1. 《报关员注册延续申请书》;
2. 《报关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所在报关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 《报关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与所在报关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关单位为非企业性质的,可以提交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人事证明);
6. 身份证件复印件;
7. 所在报关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报关员办理报关员注册延续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向海关提出。
(四)办理流程:企业申请→经办关员初审→科长复审→换证。
(五)办理时限:单证齐全、有效的前提下,交经办关员初审后,简易程序一个工作日,普通程序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无。
(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八)办理地点:绍兴地区除上虞、诸暨以外至绍兴海关一楼报关厅办理,上虞、诸暨两地至绍兴海关驻上虞、诸暨办事处一楼报关厅办理。

七、报关员注销手续  
(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
(二)办理范围:绍兴海关辖区内申请办理报关员注销的。
(三)需要递交的文件材料:
1. 《注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
2. 《报关员证》;
3. 《报关员资格证书》;
注:不能提交《报关员证》的,应当提交在报刊刊登的作废声明。
(四)办理流程:企业申请→经办关员初审→科长复审→注销。
(五)办理时限:单证齐全、有效的前提下,交经办关员初审后,简易程序一个工作日,普通程序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无。
(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八)办理地点:绍兴地区除上虞、诸暨以外至绍兴海关一楼报关厅办理,上虞、诸暨两地至绍兴海关驻上虞、诸暨办事处一楼报关厅办理。

八、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一)文件依据:《海关总署关于对外从事加工生产企业实施海关登记的有关问题通知》。
(二)办理范围:绍兴海关辖区内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从事对外加工生产的企业的企业申请办理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
(三)需要递交的文件材料:
1. 《绍兴海关对从事对外加工生产企业实施海关登记作业单》;
2.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3. 《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 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承接加工业务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复印件;
8. 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四)办理流程:企业申请→经办关员预审→预录入→经办关员初审→科长复审→发证。
(五)办理时限:单证齐全、有效的前提下,预录入并交经办关员预审后一个工作日。
(六)收费:预录入收费100元。

九、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手续   

(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二)办理范围:绍兴海关辖区内已取得工商核准报关经营的企业提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申请的。
(三)需要递交的文件材料:
1.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 企业章程;
4. 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
5. 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
6. 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
7. 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
8. 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
9. 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有关的单证材料。
(四)办理流程:企业申请→经办关员预审→下厂核查→经办关员初审→科长复审→关长终审→报送杭州海关→杭州海关反馈→通知企业。
(五)办理时限:单证齐全、有效的前提下,交经办关员初审后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无。
(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八)办理地点:绍兴地区统一至绍兴海关一楼报关厅办理。


请使用IE4.0版本 分辨率800*600观看
2004 绍兴海关版权所有